我替一个当事人做了件很坏的事,她虽然没付律师费,却送了一瓶茅台给我,她反复叮嘱我一定要自己喝掉,因为那是珍藏了一百年的无价之宝。
对于如此珍贵的东西,我断然不会自己味偿的,我计划再藏上一百年,作为我们家的传世之宝,这也算是我为家族做的杰出贡献。于是我将她放在酒柜最显眼的地方,同时用来炫耀。
一天晚上,我将那瓶茅台拿出来欣赏,感觉轻了三分之一,显然有人动过,因为瓶盖明显被打开过。
“谁动了我的茅台?”我怒吼道。
全家人全跑到客厅。
“不是我!”太太说。
“也不是我!”女儿说。
“是我!”保姆说。
“我用它作料酒………”
我差点晕过去,难怪最近她做得水煮鱼这么好吃。
无可奈何,对她能有什么办法。我只能将剩下的三分之二带到办公室,放在书架上。
“你办公室竟这么好的酒!”我的一个酒鬼同事,将那瓶茅台拿下,抄起我的大号咖啡杯就是一满杯。
他一边品,一边夸,我一边痛,无可奈何。
他恋恋不舍得走后,我看了下,还只有三分之一。我必须想个办法,防止那家伙再来偷食,我必须将这仅有的三分之一留下来。
我先是将贴在瓶上的外包装撕去,然后找到一张旧报纸包将酒瓶重新包起来,然后用毛笔在上面写了几个大写:“敌敌畏,切勿品尝,否则后果自负!”然后再画上一个骷髅,再进一步强调她的可怕。最后将她藏在办公桌下,以确保万无一失。
“我们所有人自杀了?”一大早我就被主任的电话吵醒。
“谁啊?为什么?”
“你是不是有病啊,干吗放瓶毒药在办公室。你的秘书小胡,昨天晚上和老公吵架,早上到了所里,就喝下了你办公室的敌敌畏,现在正在医院抢救。”
“他妈的……”我打破了三十五天不讲脏话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