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食主义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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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音乐史

父母虽然没有太多文化,但染色体里却富涵音乐基因。记得堂哥很早向我说起,在文革的时候,他亲眼见过父亲上台表演。我虽然自始不曾在正式的舞台上见过他们,但爸爸妈妈能歌善舞我还是可以这样定性的。当然这样的定性,最终是为了证明我的基因源自他们,通过遗传学来解释我的表演天赋。

我们这一代人还算是相对幸运的。对于艺术潜能的发掘而言,虽然条件仍然相当困难,不像现在的孩子那样,可以在专业的培训机构的指导进行,但仍然让我们这些普通人家的孩子有了一些机会和可能。当然内因的作用通常是决定性的,凡人总是难以避免。就如我生来就有音乐基因一样,这就注定了只要有机会,我的这种天赋就会显现出来,至于条件总是显得无所谓。

那时家里唯一一件奢侈型的消费品便是一台收音机,全家人固定收听的除了《岳飞传》、《三国演义》、《杨家将》等传统评书外,便是《每周一歌》。那个节目一天重播三次,一次要播那首歌三四遍。每当节目开播的时候,哥哥总是将收音机放在高处,并将音量调至最大,以便于家里的每个人都能清楚地听到。母亲有时一边忙家务,一边小声的跟着哼唱。而我从不作声,但在心里默默的跟唱从来没有停止。我的乐感还是相当不错的,当母亲开始学着哼唱的时候,我早就可以从头唱到尾了。但我从不在人前表现,或是出于恐惧,或是出于害羞,或是出于不屑。总之,母亲经常骂我,没有出息。

骂就骂,我有我的发泄方式。我打小就没有午休的习惯,于是便经常利用家人休息的时候,跑到房后的小树林中独自散心。我总是坐在地上,一边用手指在地上画着我最拿手的鱼,一边唱着我刚学会想唱,但又不想当众演唱的新歌,感觉那是最快乐时刻。

一次我正唱得起劲,突然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你在唱什么啊?很好听。”我吓得半死,立即将唱声停止,并火速将唱声音变更为自言自语,以倒导那女人,不要以为我在唱歌。抬头一看,是邻居家的一个姐姐。我立即脸红了起来,什么话也说不出来。我现在才知道,那时的感觉就是无地自容。自打那次事件,我再也不敢在那里练歌了。

直到上初中,我还是不敢在第二者面前唱上即使是一句。记得一次上音乐课,我因走神没有注意听课,被音乐老师点了名。老师为了惩罚我,当然也是为了活跃课堂气氛,他让我为全班同学唱朱明瑛的《童年》。我吱唔了半天,最后告诉老师,我不会,老师很无奈,只得我让我坐下。其实,那首歌我非常熟悉,而且唱得相当让自己满意。我现在真佩服当时的自己,竟然是一个如此稳重而又极度内敛的成熟男性。

由于爱好太多,我没能从初中升入我们那里的重点高中。中考的失利,让我有机会复读。虽然那时的成绩不好,但毕竟是过来人,在那些阅历相对尚缺乏的低年级学生中,我越来越感觉到自信的存在。

我一进入那个班级,便注意到第二排有个女同学相当吸引我的注意。她个子不高,短发,皮肤白晰,衣服的色彩搭配风格以白素为主。性格极为平静,看到她的时候常是独来独往。不过我至今也没有和她讲过一句话,当然她也没有和我讲过。可能正是这种距离才极度的吸引着我。

坐在她前面的是我们班上个子是矮的男生,他性格活跃,看得出,他也对她也如我一样的垂涎三尺。经过仔细研究,我决定还是从接近那个小个子男生开始实施我的计划。小个子男生很喜欢唱歌,于是我经常利用课余的时候,跑过去耐心地欣赏他的无病呻吟。我经常偷偷地看她,发现她竟然偷听得很入神。真是可怜人,这等的哀号竟也能打动她。我接着着急起来,如果这样下去,我将永远是个配角。

那天,我终于鬼使神差的开口唱了一支歌。她表情地相当惊讶,而我却相当紧张于她的惊讶。突然慌恐起来,慌恐主要源自对自己演唱水平的担心。如果唱得不能明显盖过那个小小子同学,不仅不能确立我在她心中的地位,反而对增强了竞争对手在她心目中的伟大形象。她听得很认真,不时地泄露出些许笑意。她的表情极大的激发了我的热情,我在那个小个子同学面前,唱完了我会唱的所有歌曲。当然,我的目的不在那个小个子男同学,而是第二排的女同学。

在她面前,我突然有了无穷的表演欲望,而且那种欲望快速膨胀的让人后怕。那一年在生物课上我又重新学习了孔雀开屏的科学内涵。那个时候,我的知识背景不能将两个事件联系在一起。现在想来,由表演的冲动发展到冲动的表演意味着我青春期的降临。

第一次登台演出是在高一。那个时候学校举办歌咏比赛,我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报名参加。原因很简单,那个让我冲动的初中女同学也和我一同考入了同一所高中,虽然没有分在同一班,但我还是愿意在正式的场合为她表演。当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个小个子初中男同学,也和我们一起考入了同一所高中,而且他和她分在了同一班,我变得别无选择。

高中入学不久,便认识了两个喜欢唱歌的同学,他们都得过我们县举办的歌手大赛的大奖。这次学校的歌咏比赛他们两个也报名参加了。我于是每到课余时间,便常常跑到他们宿舍听他们唱歌,当然自己也要唱,以便让他们为我指点一番。宿舍里的一个同学有一台录音机,我们唱的每唱的一首歌,都会先录下来,然后放给大家听。我唱了很多首,总是感觉《我多想是棵小草》唱得最好,那是西游戏的插曲,就在孙悟空被压在五行山下的那一集里。不过那歌的原唱者不是男人,考虑到效果,我还是选择将那首歌作为我的参赛曲目。

比赛那天显得很紧张,毕竟是第一次。不过发挥还是相当出色,除了两句跑了调,一句忘了词儿之外,其他的我认为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当然我对自己的判断还是相当有依据,在我表演的过程中的几次热烈的掌声足以证明一切。最终,我还是凭借实力获得了三等奖。第一次能有这样的成绩,已经相当出乎我的意料,我终于开始有资格自信于自己的演唱水平。那次歌咏比赛评奖结果不是当场公布的,后来有人告诉我,学校为了提倡重在参与,除了一二等奖之外,其他所有参赛的选手都是三等奖。我开始有些不快,也开始怀疑那天的掌声是针对我的高超演唱水平,还是指向我的跑调和忘词。

不管怎么说,我很快便在学校出了名。我的那个初中女同学,每次见到我,都会朝我笑笑,但彼此之间仍没有说些什么。我很想和她说些什么,可是我总是不敢直面她的笑容,她的笑容给我的力量总是让我无法开口。等我决心准备开口的时候,她已不见了踪影

学校每年的元旦下午都要组织集体包饺子,吃完饺子,晚上班里组织联欢活动。作为班里的优秀歌手,我自然要代表班级到其他班级炫耀一番。我揣上伴凑带,第一去的当然是初中女同学所在的班级。到了那里,我得到了她们班同学的热烈欢迎,她也在,坐在一个非常不显眼的位置。那天晚上,我唱的是陈汝佳的《故园之恋》,这是一首非常有难度的歌。说实话,我不太熟悉,因为太流行,我没有更多的时间熟悉。不过,事实证明我对这歌还是相当熟悉,我一口气唱完之后,发现伴凑竟只放到一半儿,我竟然较伴凑大大提前完成了任务。我感觉很没面子,但同学们的掌声并不少,包括她的不断的掌声,似乎表明她们并不在乎伴凑的存在与快慢。

现在想起来那首《故园之恋》,还是让我发冷。我一直质问自己那天唱歌怎么不理会伴凑呢,或许我在意的不是那些。

大学是我有生以来在音乐方面成就最多的时期。我曾经获得了我们系年度十大校园歌手比赛的第一名,可想而知,当时我的音乐功力的深厚程度。不过,那个时候我是学生会主席,因此很多人说我的第一名来得不正当。后来,我感觉也是这样,因为那天的评委全是我请来的。

不管怎么样,我还是因为那个第一名,获得了在很多场合演出的机会。站在舞台上,在灯光的照射下,手持话筒面对台下黑压压的观众,那是让一个表演者非常感动的场面。每次的演出,我都会邀请我的暗恋女友作为特邀听众。我每次在台上矫揉造作的时候,总是将目光转向暗恋女友。让我失望至极的是,她总是心不在焉,要么东撒西看,要么低头看杂志,根本没有理会我的精彩表演。后来,我决定抛弃她,不再邀请她作为特邀观众理会我的精彩表演。后来,她真的没有再来了,因为她开始拒绝我的邀请。

她不再来了,于是我开始邀请我新的暗恋女友。她听得很认真,一次一个朋友用相机射下她的专注表情。看过照片后,我感动不已。后来,我决定嫁给了她。

工作之后,再也没有正式登台演出的机会。不过去夜总会卡拉OK的机会到是多了很多。开始很不适应这样小规模的演出,毕竟观众太少了些,五六个显然不能满足我黑压压的标准。后来想通了,有总比没有好,卡拉OK里一次接待的观众虽然少了些,但一年演出的场次多,而且场次你可以相对自主的安排,这样年接待能力并不比大学的时候少。

于是我便疯狂的接连不断地在夜总会的包箱里表演。虽然就会那么几首歌,但仍不知疲倦的重复。后来发现,在夜总会唱歌与在舞台上感觉完全不同。在那里,不可能有真正的观众。同去与你抢歌唱的人,大都不会去欣赏别人的演唱。有些同去者,索性一首也不来,就玩儿命的灌酒,你唱你的,他喝他的,各行其事。陪唱的专业人士,也不可能成为你的真正观众,当你感觉他们陪你唱歌,夸你的长得帅,歌唱得好,全是为了推荐她们的酒,赚取你支付的服务费用的时候,你再也不会有为她表演的欲望和冲动。

突然变得绝望起来,对夜总会的卡拉OK变得不再有丝毫的兴趣,当然后来也很少光顾那种场所了。一天突然没有工作的热情,倒是唱歌的欲望高了起来。于是一个人偷偷跑到一家自助卡拉OK,开了一个小包厢,独自唱了两个小时,感觉相当过隐。没有观众的表演,是一种独得之乐。我感觉自己进入了一个极高的境界。当然为了显示自己的极高境界,便接连不断的享受一个人的卡拉OK。

最终还是彻底的绝望了,没有观众,是不可能有演员的,至少表演难以真正维系下去。想想还是算了,以后不再唱歌,不必为难自己了。

我的演艺事业,不仅包括我的歌唱,再有就是我的律师执业了。我一直在想,我在法庭上的观众是谁,我在为谁滔滔不绝。开始我以为是法官,而且我一直认为我的观众是裁决者群体,因为我相信只有法官先成为律师的观众,才能成为一个公正的裁决者。所以,我每次在法庭表演的时候,总是面对法官,希望能够得到法官的肯定。后来感觉,那常是我的一厢情愿,观众的界定权并非由表演者把持。

突然领悟到,有点品味的演员的观众,其资格通常是以有偿的方式取得。比如去看演唱会,去看电影需要买门票。没有购买门票,通常很难成为适格的观众,至少那样的观众,容易被演员质疑,让演员心虚。只有自愿为表演支付成本的观众,才会珍惜和尊重换来的表演。

想想在法庭上,为我的表演支付对价是谁,当然是我的当事人,我面对的观众或许应当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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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11-12 21:00:07 回复该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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