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好友说我竟做恶心事儿,起初有些不解,更感到枉冤,我没有得罪她,为何对我的评价如此恶毒。静下来想想,朋友的说法不无道理,自己做的一些事的确令常人厌恶之致。如果说将无节制的重复某个行为作为判断是否为精神病人的依据,那我绝对算得上一个重度患者,那我的朋友肯定便是神医了。
朋友对我了解不多,我知道她说的恶心事是指我对书的疯狂态度。
我对书的痴迷史并不长久,大抵三四年的时间。此前,我和其他的正常男性一样,整日游离于吃喝嫖赌之间。或许是体质,或是命定我不适合如此时尚的生活。好景没多久,我便不能支撑下去。为了使生命得以保全,我只能离开让我依依不舍的夜总会。像我这样的职业,没有夜总会是件很危险的事。毕竟危险只是一种可能,那要比过早的死去更让我能够接受。于是我只能选择一条与夜总会具有同样效果的路,多读些书,试着用才识来粉饰自己。我是个适应能力很强的人,很快我便忘记了击夸我躯体的五粮液和那些让我不知疲倦的坐台小姐。我再次感觉到替代力量的神奇效力。
自出生,除了在初中时读了不到一半的《少帅传奇》,我再也没有主动地读过什么书,当然那些以纯粹应试为目的的教材除外。由于缺乏读书的体验,自然对起初的阅读相当认真。我不可思异的读完了王泽鉴的六本民法著作。虽然倍受折磨,不过,那些书里一些理论的虎人效果还是相当出乎我的意料,我一出手便是数多不知道是真是假的赞美声。我这人最怕如此的场面,那对我来说无疑是引爆我热情让我发狂的导火索。我被五粮液击溃,正是因为我非要试图去证明那些对我酒量表示肯定的赞美者结论的客观性。当然最后能够证明的那只是一句谎言,一个陷井,但我付出的成本却是我的躯体,还有我的夜总会生活。还好,我能迷途知返,否则那赞美声必然成了我的葬歌。不过,我对这些读书的赞美是不惧怕的,毕竟还很少听到读书死人的事例。至于因读书而致的精神走火,那是无所谓的。只要能活着,精神上有点毛病不算什么。不然精神病院也就不具有存在的合理性了。
不出乎我的预料,我的理性果然在那些赞美声的作用下很快被彻底瘫痪了。我像一台被植入木马的机器,疯狂的不知疲倦的不断扫荡着我能力所及的每一个书店。我开始只是针对法学类的书籍,后来发现面对哲学的、经济学的、社会学的甚至是生物学的我也变得无法抗拒。我总是担心我所看到的是我以后再也看不到的,贪婪驱使我最终将她从书店搬回自己家的书柜保全起来。我的举动当然最让书店的收银小妹高兴,她的笑容让我变得更加疯狂,我是越疯狂,她越有笑容,我的天啊,我真佩服自己的心脏。我接连不断的将书搬回家,家里越来越像个疏于打理的书店。太太当然不像书店的收银小妹那般可爱,但也没有表示强烈的反对。我知道,她清楚过度反对可能让我重返她更反对的夜总会。
最初的时候,主任经常与我一同淘书。他也是个喜欢书的人,家里的书房比我家还大。不过他在买书上我比节制得多。想来也是,如果他像我这样的纵欲,是不可能当上领导,至少不大可能健康的活到现在。后来,发现他经常抱怨书总是买重了,我才知道他买的书是根本不去看的,甚至连封面也不看。我开始蔑视他,当然再后来我不再约他同去书店,分享收银小妹的笑容。
我开始炫耀我的藏书,因为他的数量足以支撑我的炫耀,直到有一次一个混蛋质问我“买那么多书,你都看吗?”这是个很不幽默,也缺乏深度的问题,这样的逻辑如果能够成立,水缸、水库之类的存储器具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不过,在前两年我初步测算了一下,如果我以职业读者的身份读那些书的话,要耗去我至少五十年的时间。如果上帝安排我看完那些书才能入土,我想我会长生的。为了长生,我只能坚持下去,因为我更怕死。
买书和因买书而带来的兴奋占用了我绝大部分的业余时间,当然也包括看书的时间。不过我还是坚持天天看那些,我一辈子也看不完的书。我时常站在书架面前,像是在欣赏一幅巨大的裸体异性图片,心潮澎湃,感慨数多。如果以拥有书的数量和质量决定学识的话,我肯定达到了博士爷爷的程度。我经常利用整理书柜的机会,翻一翻那些经典,然后制订一些不可能实施了的意念计划,当然最终我的意念计划被下一个意念计划所覆盖。不过唯一值得骄傲的是,我还是将一个习惯坚持下来,那便是每次去卫生间前,我都会拿出一段足以让我接受的时间,在书柜里选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拿到里面去看,那是我看书效率最高的几分钟。我经常劝说太太,要在马桶前面装个书柜,这样会更利于我的健康。太太说那太过恶心,后来想想她的话还是很有道理,恶心也要有度。
不过最近有些郁闷,我接连几次都买重了书。可能自己老了,或是书太多了,现在竟然连书名也不记得了,或是我买书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记住那些书名。看来我应当收回我对主任的蔑视,因为我开始归属于那个被我蔑视的群类。当然我不再有那样的资格对待我的领导,否则我便是和自己过不去。
书店收银的小妹也开始对我不那么友好起来,或许我的那点人民币不再对她有魅力,可能自始至终也没有过魅力,因为我买多少书和她关系不大,受益的应当是她的上司才对。为了讨好她,我更疯狂的消费,附带一些胡言乱语,希望恢复她往日的笑容。我发现其实自己根本没有疯,因为喝醉的人从不说自己喝多了。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说我竟做恶心事的那位朋友竟然热衷于网上购物。在我印象中,她一向是个不善言语的人。那天她和我的另外一个朋友谈起网上购物来,其所表现的那种激情让我仿佛看到了老贺。一天我正好遇到她在与送货人办理货物交割手续,她四肢上挂满了大袋小袋,那种兴奋的表情远甚于我淘到了一本断定不会再版的绝版经典。我在想,她的库存商品不会比一个小型商场少,至少以后会这样。我敢肯定她买来的那些东西大部分是没有发挥使用价值的。
其实不是只有使用价值才能给人以快乐,交换的过程有时比商品本身更重要。毕竟快乐才是我们最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