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突然给朋友发了一条短信,问他研究生的复试结果出来没有。其实我只是无话找话,因为他笔试第二名,复试八进六,况且他对复试结果感觉颇好。他回信告诉我落榜了,我很不相信,又再次问他是不是在骗我。他没有回复我,而是直接打电话告诉我,真的落榜了。他说他太重视这次考试了,开不起这等玩笑。他没有告诉我为什么,但从他颤抖的声调中可以判断得出,这样的结局很出乎他意料,也令他极为无奈。
晚上回来,与我那位朋友要考的那所名校的一个毕业生聊天,那位过来人告诉我他也听说了我朋友没有被录取的消息。他气愤地告诉我,本次复试的评委由五位知名学者组成,复试成绩取五人打出分数的平均分。但在这五位评委中有两个年轻学者极具个性,不仅在思想上另类,在行动上亦是让常人意想不到,总喜欢让相对人尝一尝他另类人个性的威力。据说那两位年轻学者不喜欢泡网的人,而我的那位朋友在复试的时候却说常在网和一些大家交流,或许是这些情况让那两位学者生厌了,而给了我的那位朋友极低的分数。
当然作为人有些个性无可厚非,更何况学者呢。令我不解的是,复试究竟有没有一个可以让考生能够预见的到后果的规则,如果有的话谁把持着这个规则。如果这个规则是由个人的偏好决定,那么考试生可以在考试前充分了解那些委评的偏好,通过尽职调查来决定自己是不是适合考,是不是能够被录取。如果调查结果不理想的话,可以决定连笔试都不要参加,至少不去报考那所学校,而去寻找适合自己的评委。有人说,招研究生时导师应当有很大的自主权,国外通常是这样的。如果我们也是这样路径的话,那为什么不由导师面试,而由一个集体决定,如此的交易方式显然没有体现导师的意志。
既然复试的结果由集体来决定,那每个有投票权的都应当是裁决者。作为每一位裁决者应当根据公众所认可的良知进行裁判,而尽可能回避自己的个性。既然都在体制和规则内,就应当优先照顾现存的体制和规则,这样才会让当事人和公众感觉到有公正可言。当然,让裁决者完全摒弃自己的个性是难以做到的,那么在设置表决机制上就应当设计的更合理一些,尽可使最终的结果体现得理性一些,让公众更容易接受一些。我们所知的这次复试结果的确定是取五位评委打出分数的平均值,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便是让我的那位朋友无奈的主要原因。这样的作出结论的方式与法官评议案件不一样,法官在合议时给出的意见要么是支持,要么是不支持,立场极为显明,而没有将结论绝对的量化,便立场变得不那么直接。我想,这样机制危害是极大的,因为有个性的评委意见将对最终集体的结论产生巨大的影响。如果三位评委给了90分,而另两位给了0分的话,考生最终得分只有54分,如果以60分作为通过标准的话,这显然没有体现多数人的意志,相反体现的是少数极端主义者的意愿。这显然是极不合理的,我的朋友或许就是牺牲在这里的。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倒也简单,要么我的朋友一辈子死心于那所名校,要么改变自己的风格,以讨好那些少数人。不过还是有些问题,如果那些少数人不是精英,而是神经的话,按他们的标准所招的学生定也是神经,这样那所名校,就真得成为名校了。
朋友与我说不行明年再考,在我看来迂腐之至,今年笔试第二名竟没有被录取,明年能保证第一吗,就算考了第一就一定能够被录取吗。事实很清楚,对于复试而言,笔试只是自慰的工具,真正起决定作用的是11那些少数人的喜好。找不到失败的原则,永远是失败。不要渴望有什么公正和良知,因为何为公正和良知,根本就没有标准可言。如果非要标准,那就是强权。
突然想起昨天竟是四月一日,西方的愚人节。这个节日之所以被我们公众所熟知,说明他更适合于我们的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