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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静蕾,不要这样嘛!

 早上爬起来,依习惯登录徐静蕾在新浪的博客。老徐在昨晚更新的文章《没标题行吗?为什么老要给文章起标题啊……》中,针对博客中骂她的一些评论表了态:“放心,不删,一个都不”,多么真诚的态度,可能就是这样的真诚才聚集了那么多的人气。刚想离开,一不小心在她的博客中看到一则公告,曰:“转载声明:即日起,没有书面授权许可,请勿转载本博客中任何文章或图片(静盟除外)。获取授权请联络:85958340李小姐。”看罢第一感觉就是让人不舒服,给人一种老徐要板起面孔的样子。她的博客以真诚和雅气而人气十足,而这则冷冰冰公告无疑会破坏那种的真诚和雅气,至少给我感觉是这样的。

说实话,徐静蕾虽然是个名人,是个才女,但我只知道影视界有这个人而已,并无什么印象。那天一个朋友说徐静蕾在新浪有个博客不错,就登了上去。果不其然,博客里的文章写得让人感觉很真,而且更新能够天天坚持,给人一种亲切感,这种亲切感不仅是对这个“老徐”的博客,更是对徐静蕾这个同志。一个影视界名人,能这么用心经营自己的博客确实少见,也是值得称道。新浪可能出于宣传自己的需要,给各界不少名人开了博客,一直怀疑那些名人是不是真得自己在经营这些博客,至少怀疑他们能不能坚持下去。他们怎么可能舍得将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扔在这上面。不过从坚持的情况来看,老徐属于真正用心的那种,所以她的这个的博客有极猛的人气。

当然这则公告的登出,有老徐肯定她自己的考虑,或是出于对博客中作品的著作权的保护,或是对自身的保护,或是有其他打算,如将这些作品正式出版等。但是作为一个公众人物,一个名人来说,应当忍受比普通人更多的社会评价,甚至是适度的人身攻击,这就是名人应当支付的必要成本。关于网络作品的著作权的保护历来是司法界的一个难题,作品在网络上一经出现,禁止他人转载是很难办到的,现在网络上的论坛不计其数,有大有小,有合法有非法的,有盈利的有非盈利的,他们转载了你也未能知道,就是知道了也未必有用。如果有将登在博客中的作品出版计划,我劝还是不要登算了。作品上了博客,就等于公开发表了,等于公诸于众。

其实博客也就是一个网络日记,一个发泄个人情绪的地方,这个东西没有太多的创造性的活动,不要看得那么重。对于一个名人来说,博客的设立可以宣传自己,让更多的人了解你。让别人转载也是对你的宣传,是为了你好。其实这种宣传也是需要成本的,人家没有收你广告费已经很便宜你了,何必还难为人家,这样可不好。老徐的博客之所以人气比其他名人好,正是因为你比其名人真诚、和蔼、可亲,现在非要是板起面孔了,暴露你的另一面,我怕这会影响你的真诚,破坏了这个博客的风格。其实信任这东西是很难量化的,信任一旦失去了,用什么东西可能也换不回来。

更有意思的是,转载需要书面授权,这个成本可高,为了转载你老徐的一篇二三百字的短文还要跑去找你,不值得,你不如说不要转载算了。另外,博客是你的,由你自己经营,同不同意转载当然由你老徐本人决定,为什么非要找那个李小姐。这样人家会怀疑老徐的博客究竟是不是她自己在经营。我想了解老徐博客的人大部分都知道,的确是她自己在搞自己的日记,明明是自己经营,却让人怀疑,这样的受枉冤可不合算。

起初什么样就什么样,保持下去,老徐的博客能够发展,说明原来的思路是对的,这也老徐的朋友说老徐理解了博客的理由,如果改变策略只能引起负面的效应,何必呢。

从老徐的文章的确可以看出,她是个才女,思考的很哲学,也很有深度。我想这则画蛇添足的公告不适合老徐她应当感觉的到吧,还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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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uote 1.rachelxu
  • 说来俺也是很喜欢静蕾地~~,因为别人也叫俺老徐~~,还因为俺跟她的一部很出名影视剧饰演的主人公同名(音同)~~,呵呵,by the way,猫大哥,看你的博客觉得你是个很有趣的人啊,俺这厢有礼了,小年快乐!
  • 2006-1-22 21:46:50 回复该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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