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食主义的猫

分配

或许我的骗术高明,或许我的那个热心朋友太过热心,或许当事人瞎了狗眼,竟然将一个企业改制,律师费三十万的大项目交给我这样一个瘪三儿律师。我出道以来,主要作两类案件,离婚,还有强奸,收的最多的一次律师费,是属私下收费性质的三千块钱。三十万律师费对我来说,是个天文数字,一块做梦也想不到的巨号馅饼。

由于没有案源,一直是主任带我。虽然感觉被他剥削的厉害,但还是很感激他。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被他剥削,为了让他剥削排队挤破头的律师有的是。因为他给我了幸运,基于我的良心,我必须感谢他。我决定这个案件与主任合作,也算是一种抱答。不过偷偷地说,主任在企业改制方面是相当权威的,而我则一点不懂。给他一半儿的钱,利用他的劳动,也是合算的。这次也轮到我剥削他一次,这也算是一种报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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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一次种内斗争

“Z律师,这是我二审的新证据。”

“好像程序有点不对吧,你怎么能将证据直接给我呢?你应当先交给法庭,法庭再决定是否将这些证据给我。”他一进门,第一眼看上去,还以为他是个警察。后来发现那个大衣上竟有一个“耐克”标志。后来从他的举止看他更像个是个演员,假的很,因此对他便没有了一点好感。不过我也理解他,毕竟他的当事人在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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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意思

 一个法官朋友很诡秘地告诉我,某法院的某小领导在某夜总会与某人为争夺对某坐台小姐的使用权发生暴力冲突,最后那小领导被竞争者打成重伤而告终。从朋友那种神经兮兮的表情看,这应当算是个业内的重大新闻了,至少对我的那位法官朋友来说是这样的。我感觉他高兴的快死了,可能作为同行,希望自己的圈子越热闹越好,死得越多越开心。

这东西之所以有新闻价值,主要是我们更习惯于官员欺压百姓,而对百姓欺压官员陌生地不敢想象。不过细来想想,那小领导的有些思路还是相当值得称道,他被打这事儿从某些角度看还是很有积极意义,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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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静蕾,不要这样嘛!

早上爬起来,依习惯登录徐静蕾在新浪的博客。老徐在昨晚更新的文章《没标题行吗?为什么老要给文章起标题啊……》中,针对博客中骂她的一些评论表了态:“放心,不删,一个都不”,多么真诚的态度,可能就是这样的真诚才聚集了那么多的人气。刚想离开,一不小心在她的博客中看到一则公告,曰:“转载声明:即日起,没有书面授权许可,请勿转载本博客中任何文章或图片(静盟除外)。获取授权请联络:85958340李小姐。”看罢第一感觉就是让人不舒服,给人一种老徐要板起面孔的样子。她的博客以真诚和雅气而人气十足,而这则冷冰冰公告无疑会破坏那种的真诚和雅气,至少给我感觉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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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论

厦大旧的校门口有一家很小的学术书店,虽然不大,但很有特点。因此对我这种不爱看书的买书狂来说,这是个极有诱惑力的地方,每周都能坚持至少来上两次。这种干劲不仅源于书店对新书更新的速度之快,更重要的是,那个书店负责收银的小妹是个美女。不过那个小妹叫什么我至今还不知道,不是她不告诉我,是因为我长得太不像好人,她不敢告诉我的原故。

上法理课时,老师向我们推荐罗尔斯的《正义论》作为期末考试用书。可能出于自己的职业习惯,对机会的反应和把机会的能力都远远的超过常人。我突然想起前些天在那家小书店见过这本书,书架上共有两本,我很自信自己记忆力。下课时饭都没来得及吃,便跑到那家小书店。在书店里,果然在记忆中位置找到了那两本《正义论》。我极有成就感问小妹还有没有货,她不解的问我,要这么多《正义论》做什么。我告诉她,那本书是我们老师指定的考试用书。我还告诉他,我们班共200人,每个人有都需要一本《正义论》。小妹听了有点傻眼,我知道他对我的话有点将信将疑。不过,我毫不犹豫地买走了书架上的两本,再加上库存的两本,共四本的《正义论》还是让她有点相信这是真的。我走的时候一再动员她,让她动员老板大批量的购进《正义论》,这是重大商机。

第二天我又到了书店,我知道就是进货也不可能这么快。我主要是希望小妹能够采纳的意见,书店能够采纳我的意见。既然对小妹有如此的好感,希望小妹能从这个商机中得到一些利益,至少得到一些老板的赞扬。小妹是个机灵人,她笑着与我说,她核实过了,确实我们班有两百人,老师也将《正义论》作为考试指定用书也是确实的。她告诉我,老板已接受了她的意见,购进200本的《正义论》,三天后到货。她很温柔地请求我替她在班上宣传一下,其实她不说我也会宣传的,何必用美人计折磨我。不过有时折磨也会让人感觉开心,因为折磨你说明折磨你的人发现你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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