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食主义的猫

原谅我吧(二OO五年十一月廿七日)

晚上应酬到半夜,夹着本案卷竟来到了现在是堂哥的那座破旧不堪的老房子。依稀记得出去之前就计划今晚要住在这里。

很奇异,怎么东西两间屋儿的灯全是开的,而且很亮。由于缺电,在我们这里只有过年才会有这样的景象。我一边径直走向堂屋,一边纳闷,我出去时好像没有开灯,这个房子好像除了我,谁也没有住在这里。到了堂屋,看到两边的卧室都开着灯,于是便想今晚睡在哪一间。我一边考虑,一边将头转向西屋儿。隔着木格窗,我竟看到了大伯。他东西向躺在土炕上,正从被窝里爬起来,裸露着上身,头上带着顶蓝色带沿微带些尘土的昵子帽儿。他左手撑着炕,右手尽力地伸向我。一脸慈祥,微笑着边向我招乎,边说:“小江,过来,快过来,到我这里来。”我望着他,刚才想开口,突然他的脸好像沉了下去,脸色顿时有点微青。我愣了一下,突然想到大伯两个月前已经死了。奶奶也是在二十几年前死在那个屋子的。我吓坏了,赶忙往屋外跑。

还好这是个梦,看了看表已是凌晨三点多。一个人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了,后悔大伯送葬的那天自己没能赶回去,虽然远了一些,但还是可以的。大伯对我一向很好,从没有向我发过火,自己是家族中唯一个读了大学的人,大伯每次见到我,总是不会忘记在外人面前夸我一番,他自己也一脸的得意,因为村里象我这样读过大学的人没有几个。自从他去世后,有有很多次梦到大伯了。或是他想念我,或是怪罪我,或是我心里有愧,一直放不下这事儿,才有这么多关于他的梦。前些年,姥姥和姥爷同时去世,我也没能回去送他们一程,后来几乎天天梦到他们,我不能忍受这种精神负担,就电话给了妈妈,妈妈按照我的要求多买了些纸钱为我拜祭了他们二老,之后在梦中便很少见到他们了。

秋游(二OO五年十一月廿六日)

女儿所在的幼儿园决定今天组织全园的学生秋游,同时要求家长陪游,以转嫁这次活动可能给幼儿园带来的风险,当然他们不会明说,而是标傍为了孩子的快乐。我是一向厌恶类似的户外活动,不过女儿还小,这样的活动或许更适合她。想想也不要总是为了自己活着,自私也不能过度,于是便答应了陪游的差使。

秋游的地点是某公司的农场,这个农场可能与幼儿园有些固定的联系,里面的一些布置很多是专门为儿童所设。不过,第一个活动区域“捉泥鳅”就让我感觉有点儿不喜欢,怎么会让孩了玩这种暴力游戏。自己的快乐要是建立在别人不愿意接受的痛苦之上,那肯定是不仁道的。如果幼儿园通过这次秋游使孩子都变得不仁道,我想包括组织者在内的所有的人都不会接受。或许每个人都认为泥鳅这东西的肉体天生就是供人食用,供孩子捉弄的。不管怎么样,泥鳅也是一条生命,也有能力感知痛苦与快乐。我们应当考虑到他们的存在,当然你要是饿得快死了,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捉几条泥鳅充饥也无可厚非。但为了游戏,使自己过得更开心一些,就将征收一条生命,征用一条生命的自由,太过自私。记得前些天看过一本关于美国教育的书,书中介绍美国家长很注意教育孩子善待动物,因为只有会善待动物,才有可能善待人。感觉这是很有道理的,教育人的目的是让受教育者向善,而不是向恶。只有善待别人,为别人快乐而快乐才是真正的快乐,将一切都视为恶,时刻绷紧神经准备用暴力应对之,这样必然生活在慌恐之中,不可能有快乐可言。如果农场将“捉泥鳅”改为“赏泥鳅”或为泥鳅喂食该多好啊!看着孩子的父母丑陋地弯着腰,想尽办法地往那条小沟里捞泥鳅,然后再将那些泥鳅灌在矿泉水瓶里,我想被捕获的泥鳅已离死不远了。看着孩子或是羡慕的目光,或是欢乎,感觉真是有点可怕。

...

无题(2005年11月24日)

昨晚遇到一个同事的母亲,她一个晚上都在向我哭诉他儿子的事儿。我那个同事是个极为外向的人,不过他的电脑技术比我好得多。每次我的电脑出了问题总是向他求救。于是我也就勉强拿了一点儿耐心听她妈唠里唠叨了。

他通过司法考试后就来我们所执业,所里的合伙人通常是不愿意带助手的。不过他还算运气,有个合伙人因为与他母亲是朋友,那律师不知道是真心还是假意也就同意带带他了。其实至少在我们这样的所,带与不带是没有两样的,什么都要靠自己。可同事偏偏非要对所谓的带痴迷得不得了,后来当然是失望至极了。在那合伙人没有更多的任务给他做的时候,他选择了放弃呆在办公室,跑了出去。那天我出差回来,那合伙人非常感慨的与我说,我那同事现在不错了,今天接到一个人五千块的刑事案件,我听了不以为然。

后来,就是因为那个案件出了事儿。那个案件的当事人是个可能被判死刑的被告人。据说他接受委托之后,不断向司法机关打听这个案件的进展情况。但不知道怎么搞的,这个案件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就开庭了,当然他没有出庭。因为被告人可能会判死刑,法院给他指定了一个律师作为他的辩护人。后来当事人家属非常气愤,将同事告到了所里,说他接受委托后严重不负责任,扬言要是被告人死了与我同事没完。据说,所里知道了这事儿非常的恼火,扣了同事的执业证,直到现在也没有一个处理意见。同事因这事儿,灰心丧气,消沉至极,整天沉迷于网吧,不过也没有办法,律师要是没有证就等于没有了饭碗。

流氓史

一 

记得是六七岁的那年,还没有开始上学。与我家仅一个墙厚距离有一所小学。那时家里有个室外厕所,于是在小学的厕所客满的时候便经常有学生或老师到这里来。那时家人没有经济观念,更可能是不敢有,没有收费,义务提供给他人使用,而没有向他们主张过任何权利。不过后来想想,家里还是没有亏本,厕所的出产物还是很有价值的,不然俺妈那时候种的蔬菜不可能总是长得那么好。

一天中午,和同伴玩累了,而且玩得很想上厕所。于是唱着革命歌曲,又蹦又跳地冲进了自己家那个室外厕所,当时进去的时候相当自信,当然不是自然信里面有人,更不可能自信里面有个女人,而是自信里面谁也没有,因为那个时候应当是放学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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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无齿”之人

前天去夜总会玩,当然很开心,正常的男人都会开心于这种场所。男人一开心酒就不能少喝,喝多了就想喝更多。于是点了个能够解酒的小碟——青橄榄。服务生还没有将那一大碟橄榄放稳,我就用牙签儿扎了一个最大的往嘴里送,还没等放在适合咀嚼的地方就狠命地咬了下去。一声巨响,橄榄碎了,我的牙也一同跟着碎了。如果不是面子撑着,我必定会晕倒在地。我想如果真要是那样的话,第二天晚报肯定会有一则关于我的新闻,“一客人在与橄榄的对决战中败北,晕倒夜总会。”我是个极为内敛的人,不喜欢闻名于天下。

坚强了一个晚上,回到家,整个防线顿时崩溃了。牙痛得感觉自己只剩下一个头颅,一个破碎的牙齿。一个晚上都是翻来覆去。好不容易借一点酒精换来一些睡意,却又被半死的牙痛折磨得精神百倍,实在太残酷。终于深刻领悟到何谓生不如死。开始理解了为什么有些人钟情于安乐死,为什么有些人会选择自杀。那些自杀者并非没有了理性,恰恰相反向死是理性所使然。所处的环境比死还要痛苦时,在只有两项选择的情况下,选择感觉痛苦较小的死去当然是经济的,更是理性的。或许我们太过呆板,其实疼痛是由两个因素共同造就的,一只痛觉感官的存在,二是客观存在的外界刺激。大凡在摆脱痛苦的方法上,我们更注意对外界刺激的处理上,而忽略了另一种方法,那就是从感官入手,降低感官对痛苦的反应度,甚至消灭感官。因为有时肉身不能与感官相分离,于是消灭感官就如同消灭肉身一样,那可能就是自杀了。自杀者的思维还是为我们解决问题供了一个很好的范式。当然要慎重自杀,因为他是解决问题的终极方式,一生只能用一次,用了就代表着以后你再也没有机会用了。

我是个很怕死的人,当然不会轻易选择死,不过也没有死的条件,家人盯得极死。牙痛至昨天下午达到了我能够忍受的边界。没有办法只能向医生寻求救济,医生告诉我,明天决定是保牙还是拔牙。我对保住这牙没有一点儿信心,因为它数度让我失望。那牙肯定是要拔了,想想如果顺利话,明天我就是一个肢体残缺的“无齿”之人了。突然感觉有些伤感,那颗牙虽然可恶,但也只是偶尔才会这样,以往大部分时间还是给我带来了不少当时感觉不到的快乐。自己是个很有同情心的宽容之人,虽然它的存在让我现在尝到了无尽的痛苦,但想想明天它将离我远去而不复返,还是有点依依不舍。不过,在死和残缺之间,我只能这样选择了。还好牙齿与身体分离一般不会影响到生命,否则我只能选择安乐死或自杀了。相信任何快乐都是以痛苦作为成本的,“无齿”或许就是前晚夜总会式的快乐而需支付的机会成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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